鼎鑫·汇贤居EPC建设工程洋房、别墅入户门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23-08-18(报名截止 2023-08-25) 查看次数:568

招标公告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对“鼎鑫·汇贤居EPC建设工程洋房、别墅入户门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采购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鼎鑫·汇贤居EPC建设工程洋房、别墅入户门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二、招标编号:HM-CG-SJ-2023-WZ-009(C)     

三、招标人: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内容

1.项目地点:项目位于开发区观泉南路。

2.预算金额:暂估金额55.15万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标段,拟选择 1 个中标人   

4.招标范围:鼎鑫·汇贤居洋房(12# 、13#、15#、16#、17#、18#、19#)、别墅(20A#、20B#、21#、22A#、22B#、23#、25A#、25B#、26#、27A#、27B#、28#、29#、30#、31#、32#、33#、35#、36#、37#、38#、39#、50#、51#、52#、53#、55#、56#、57#、58#、59#、60#、61#)入户门。

5.采购内容:萍乡市鼎鑫汇贤居建设项目入户门含门窗套,锁等所有五金配件及辅助材料。

6.目前情况:现场施工图纸已完备,提供电子版图纸,现场三通一平已完成,水平运输、垂直运输自理。

7.供货周期:每批次货物供货时间以甲方签字或盖章的订单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誉证明: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前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1个入户门采购项目合同复印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六、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市场化)

七、通知方式

招标人在江西智慧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由满足条件的分包单位自行报名。投标单位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西智慧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ztb.jxzhhm.com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进行线上报名方可参与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公司营业执照。

2.报名时间:2023年 8 月 18 日 9:00时至2023年 8 月 25 日 12:00时,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3.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2023 年 8 月 25 日12:00前,登录“电子招标平台”获取。

九、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投标人应向招标人以下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3年 8 月 25 日12:00时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有效。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由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银行保函原件。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账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账号:2836 2001 0302 0000 149

开 户 银行:赣州银行秋收支行

2.汇款或转账时,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鼎鑫·汇贤居EPC建设工程洋房、别墅入户门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字样。因投标人未备注或错误备注招标编号而导致不能及时查验保证金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的投标保证金均有效)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返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转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提供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并查证属实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中标后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采用纸质版书面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未按照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入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且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场、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身份证明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唯依大厦五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146613827  电子邮箱:32979162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凤凰街老市政府内3号楼3楼   

联 系 人:李正韬  电    话:0799-6669961、18379978261

十二、招标监督机构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99-6798588

江西智慧海绵集团采购部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799-6669187

江西智慧海绵集团纪检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9-6667865

招标公告--鼎鑫·汇贤居EPC建设工程洋房、别墅入户门采购项目(二次招标).pdf


已登录并认证企业可参与报名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