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副食品公司片区功能与品质提升项目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23-12-26(报名截止 2023-12-29) 查看次数:545

磋商公告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永丰县副食品公司片区功能与品质提升项目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二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

永丰县副食品公司片区功能与品质提升项目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二次招标)                  

二、采购人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永丰县副食品公司片区功能与品质提升项目装饰钢结构分包主要为新建农贸市场钢结构主体及型钢屋面防水等内容,建筑面积1488.62㎡。

2.采购范围:永丰县副食品公司片区功能与品质提升项目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二次招标)

3.项目规模:新建农贸市场钢结构主体及型钢屋面防水等内容,建筑面积1488.62㎡

4.采购金额:暂估金额64万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选择 1 个中标人。

6.项目地址:吉安市永丰县大园路永丰县副食品公司片区功能与品质提升项目项目部,联系人:易彬  电话:18679992677。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誉证明: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资格要求

1.具备 钢结构工程 工程专业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现场派驻人员:现场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建安C证)。

注:现场派驻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供应商到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楼  线下报名,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名时间:2023年12月 26 日 9:00时至2023年 12 月 29日 12:00时,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3 年12 月 29 日 12:00 时前。

2.获取方式:

(1)现场报名成功后,由采购人将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以电子邮箱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或由采购人以纸质版文件的形式给予投标人。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收取费用。

八、磋商保证金

1. 金额: 1  万元。

2.形式:银行转账  

3.当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时,满足以下要求:

(1)保证金应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人指定银行账户,采购人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其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或个人代缴投标保证金,均视同名称不一致。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无效,采购人将拒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3)原参与过永丰县副食品公司片区功能与品质提升项目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已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且未退还的,若继续参与此次招标活动,可不需再次提交投标保证金,直接在投标文件中附原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即可。

(4)投标人在汇款或转账时,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永丰县副食品公司片区功能与品质提升项目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二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字样(如字数太多写不下,可简写)。因投标人未备注或错误备注导致不能及时查验保证金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4.当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时,满足以下要求:

(1)银行保函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交至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能收到银行保函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2)银行保函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

(3)银行保函被担保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其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或个人均视为投标无效,采购人将拒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4)银行保函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5.收款账户信息

开 户 名: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836 2001 0302 0000 149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秋收支行

九、响应文件递交

1.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3年 12 月 29 日 14 时 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按照要求密封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入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入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投标人入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方可入场。

(2)投标人入场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开标前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方可入场。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室

3.接收人: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唯依大厦五楼

3.采购经办人: 刘先生 ; 电话: 18146613827 ;

4.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地址:萍乡市安源区安源中学旁青草冲安置小区8栋2楼 

6.联系人:甘女士 ; 电话:15367184506 ;

十一、招标监督机构

1.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799-6798588

2.江西智慧海绵集团采购部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799-6669187

3.江西智慧海绵集团纪检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9-6660838

磋商公告--永丰县副食品公司片区功能与品质提升项目装饰装修专业分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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