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城南公交站场项目桩基专业分包采购(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23-04-21(报名截止 2023-04-26) 查看次数:2847

招标公告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萍乡市城南公交站场项目桩基专业分包采购(二次招标)”进行采购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萍乡市城南公交站场项目桩基专业分包采购(二次招标)

二、招标编号:HM-CG-SJ-2023-GC-018(C)     

三、招标人: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安源区安源镇樟树下G319国道旁。

2、招标范围:萍乡市城南公交站场项目维修车间及设备用房桩基础。

包工包辅料(钢筋、混凝土及水电由招标人提供),含测量放点、原地面处理、地下地上清障、打桩机械设备进出场、桩基钻孔、桩基扩孔、桩基清孔、余土堆放、钢筋笼的制作及安装、预埋声测管、混凝土浇筑(不含主材费)、二次灌浆、试桩、补桩、桩基验收记录办理等桩基工程涉及的一切工作内容。(桩头钢筋整理、桩头涂抹防水、凿桩头另计。

3、目前情况:仅有初步设计图纸。现场三通一平,水电到位。地质情况可进行现场踏勘。

4、项目规模:暂估金额10万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标段,拟选择 1 个中标人

6、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4 月 3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6月30日,总工期: 60 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信誉证明: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如存在串标行为,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1)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提供入赣许可(入赣备案);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R不接受。

六、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市场化)

七、通知方式

招标人在江西智慧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由满足条件的分包单位自行报名。投标单位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西智慧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ztb.jxzhhm.com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进行线上报名方可参与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公司营业执照。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 9:00时至2022年4月25日 17:00时,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3.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2023 年4月25日17:00前,登录“电子招标平台”获取。

九、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以下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4 月25日17:00时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有效。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2.原参与过萍乡市城南公交站场项目桩基专业分包采购的投标人已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且未退还的,若继续参与此次招标活动,可不需再次提交投标保证金,直接在投标文件中附原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即可。

账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账号:7999 0017 9600 077

开 户 银行:江西银行萍乡支行营业部

3.汇款或转账时,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萍乡市城南公交站场项目桩基专业分包采购(二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字样。因投标人未备注或错误备注招标编号而导致不能及时查验保证金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的投标保证金均有效)

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返还),中标人保证金待第一次进度款支付一并退回(无息返还)。

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提供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并查证属实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中标后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不履行合同约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采用纸质版书面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年4月26日 9 时30分。逾期送达、未按照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入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且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场、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身份证明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唯依大厦五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146613827  电子邮箱:329791621@qq.com

十二、招标监督机构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99-6769988

江西智慧海绵集团采购部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799-6669187

江西智慧海绵集团纪检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9-666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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