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第七中学改扩建项目水电工程专业分包(招标编号:JXPXJG-CG-SJ-2024-GC-016)于2024年5月23日发布了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内有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故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议,经复议,根据招标文件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2家时,按流标处理,招标人重新招标。故本项目按流标处理,招标人重新招标。
本结果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示期间提出。
一、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二、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具体的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被授权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以书面形式提交。
四、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隐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5)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其他不符合异议处理条件情形的。
五、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行为严重的将其纳入集团公司“黑名单”。
六、异议受理机构: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唯依大厦5楼
电话: 0799-6769988
七、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江西萍乡建工集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9-6663323
电子邮箱:hmjtjds@163.com
招标人(盖章):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4年05月30日
成交结果公告变更公示--萍乡市第七中学改扩建项目水电工程专业分包(JXPXJG-CG-SJ-2024-GC-01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