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特种安防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发布时间:2023-05-05 查看次数: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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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就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特种安防设备采购(项目编号HM-CG-SJ-2023-WZ-010)发布澄清内容,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5月6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修改为:2023年5月9日14 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控制价由要约价改成区间报价:

原“按招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结算金额下浮22%为报价,应由中标单位承担的相应税费由招标人代收代缴 。注:招标控制价下浮22%不包含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结算下浮(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结算建安费按审计局审定金额下浮6%作为结算价),建设单位询价材料或设备不参与下浮,按建设单位审批价计入结算价。”

修改为:“按招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结算金额下浮15%-22%为报价区间(整数报价),应由中标单位承担的相应税费,由招标人代收代缴。注:招标控制价下浮区间15%~22%不包含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结算下浮(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结算建安费按审计局审定金额下浮6%作为结算价),建设单位询价材料或设备不参与下浮,按建设单位审批价计入结算价。”

   三、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评分项目价格分评分标准:响应招标人要约价得满分71分,不响应招标人要约价按无效标处理。评分依据:按各投标人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书进行评分。

修改为: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下浮率最高的有效投标人的下浮率数值(下浮率必须为整数)为基准值,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下浮率/基准值)×71分。评分依据:按各投标人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书进行评分

特此澄清。

 

                       招标人: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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